昆明晋宁融丰村镇银行关于清理长期不动户、营业执照已注销、吊销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公告
尊敬的客户:
为加强账户管理,根据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》规定:银行对一年未发生资金收付活动(计息入账除外)且未欠银行债务的结算账户,对营业执照已注销、吊销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,或其他按规定应予以撤销的结算账户,应及时通知客户办理销户手续。客户自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仍未办理销户手续的,开户银行可视为该客户自愿销户,账户款项转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。
现公告如下:
以下在昆明晋宁融丰村镇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,已达一年以上未发生资金收付活动或营业执照已被注销、吊销的单位客户或个体工商户,且我行多次通过电话、上门均无法联系,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手续前往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,逾期未办理的将视同自愿销户,我行将按相关规定进行销户处理。
特此公告!
附:昆明晋宁融丰村镇银行拟清理的账户清单
昆明晋宁融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2年8月31日